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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迅速、成效显著

2021-09-22 15:28:55 来源:中国商报

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成为驱动外贸转型升级的新引擎。2015年以来,国务院分5批设立了105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基本覆盖全国,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

在我国外贸业态格局里,跨境电商成为一匹“黑马”。今年1月至8月,我国进出口规模达到24.78万亿元人民币,创历史新高,增速达23.7%。这其中,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持续高速增长,占外贸比重不断提升。

“跨境电商是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的一种外贸新业态。”商务部外贸司副司长张力近日表示,我国跨境电商规模5年增长近10倍,市场采购贸易规模6年增长5倍,已成为外贸发展新动能、转型升级新渠道和高质量发展新抓手。

不断发展壮大

我国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今年上半年,跨境电商增速同比达到28.6%,跨境电商出口同比增长44.1%。

商务部与各地方、各部门共同努力,初步构建了适应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政策框架。2015年以来,国务院分5批设立了105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基本覆盖全国,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

尽管跨境电商成效明显,但在张力看来,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的体制机制仍有待完善,需要加强宏观指导,完善顶层设计,市场主体和各地方也都普遍希望国家和政府出台相关指导性政策文件,以及更有力量的扶持政策。

事实上,今年以来,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的支持举措已密集出炉。如,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进一步释放了外贸业态和模式创新领域的重大利好。商务部发布的《“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也明确,促进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探索跨境电商交易全流程创新,巩固壮大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和优秀产业园区。

张力表示,在下一步具体工作中,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继续完善跨境电商的支持政策,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的退换货管理等新政策,鼓励海外仓建设,支持外贸细分服务平台发展壮大。

各地持续发力

作为跨境电商聚集地,广东跨境企业众多,规模在全国处于领跑地位。作为我国13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排名第一的城市,深圳拥有全国近40%的跨境电商卖家和80%的跨境平台、服务商。而广州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规模从2014年的14.6亿元增长到2020年1月至11月的419.9亿元,一直稳居全国前列,进口规模连续7年全国第一。

为助力相关企业发展,广东省、深圳市有关部门开展了相关扶持事项。如,《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显示,支持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具备一定实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独立站销售渠道开拓海外市场,通过提升数字化水平强化市场开拓能力。广东省海关则推进跨境电商B2B试点实现与地方产业对接。新的监管模式充分考虑了业务实际需求和企业发展诉求,受到省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欢迎。

浙江省也在不断加大对跨境电商的扶持力度。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商务厅、国家外汇局浙江省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金融支持跨境电商九条举措,从跨境人民币、外汇、支付、融资等多方面助跑跨境电商企业,为浙江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增添强劲动力。

此外,财政部在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方面,也明确支持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发展空间广阔

得益于政策支持和市场拓展,我国跨境电商未来的发展空间广阔。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一系列跨境电商领域的支持性政策,规范和引导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方向。专家表示,持续性的支持政策出台,为行业提供了一个稳定的政策环境预期,对于企业发展信心的提升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广东某海外仓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关务员直言:“跨境电商货物对时效性要求很高,加快流转速度、降低物流成本,对企业是最直观的改革红利。”在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国际站总经理张阔看来,未来2-3年仍是跨境电商的红利期,红利期内更需追求长期价值和高质量增长。

另据全球化智库近日发布的《B2C跨境电商平台“出海”研究报告》显示,中国和美国目前是全球跨境电商的主要平台方所在地,也是全球跨境电商交易的主要市场。以B2C(企业到消费者)交易模式为例,据全球跨境电商主要支付机构Paypal统计,全球约有26%的B2C跨境电商交易发生在中国大陆,美国以21%、英国以14%、德国以10%、日本以5%的占比分别排名第二到第五。

依托创新技术及政策扶持的跨境电商,正成为我国外贸增量的重要一环。展望未来,其发展前景备受各方期待。

(依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