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特征是什么?继承权的客体是指哪些?

来源:法治通时间:2023-05-16 11:01:27

继承权的客体是什么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按照《民法典》对不动产物权变更生效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但是房屋继承的时间则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

继承权的特征是什么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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