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更大力度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
发布日期: 2021-11-01 17:59:45 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1月1日电(记者任妍)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十四五”规划部署,深入开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与实践,多措并举助力新兴领域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蓬勃发展,正在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申长雨指出,以数字经济为例,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有关白皮书显示,2020年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达到了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8.6%。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数字经济发展的进程,网上购物、在线教育、远程办公、智慧医疗等全面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同时,也给数字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相应要求。

“如果想让数字经济行稳致远,就必须解决好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的产权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让数据合理流动起来,充分利用起来,高效保护起来,这就需要很好的制度设计。”申长雨表示。

如何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申长雨表示,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

一是发挥专利审查向前激励创新、向后促进运用的“双向传导”功能,完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规则,健全相关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二是推进实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在保护个人隐私和国家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更好地促进数据要素合理流动、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

三是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应对信息时代各种侵权行为易发多发和发生快、消失快、证据易灭失等难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是推动相关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挥主平台作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规则制定;同时,还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合作,率先开展相关研究与实践,加快构建面向未来、顺应时代、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让创新创造更好的惠及各国人民,促进共同发展。

关键词: 经济 数据 保护 数字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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