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人寿江苏分公司违法被罚 财务数据不真实
发布日期: 2022-01-11 11:38:3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1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披露的江苏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苏银保监罚决字〔2021〕111号、112号、122号)显示,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正人寿”)江苏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耿海鹭、缪飞飞对前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对北大方正人寿江苏分公司处15万元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耿海鹭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对缪飞飞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2019年7月11日,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准耿海鹭北大方正人寿省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2018年11月2日,江苏银保监局筹备组核准缪飞飞北大方正人寿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处罚原文:

关键词: 江苏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处罚 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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