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亿元泥牛入海投资者探案无门 电影投资遍地“杀猪盘”?
发布日期: 2022-03-15 09:25:2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本报记者 谢若琳

“许欢2019年12月23日10万元”“李洪生2020年1月16号20万元”“何秋平2020年12月4日16万元”……过去一个月里,《证券日报》记者联系统计了124位自然人的详细信息,自2019年8月份至2021年2月份,他们共计投入1772万元,目的是拿到电影《唐人街探案3》(以下简称《唐探3》)的投资额,而汇款单的终点是北京创世纪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世纪”)与纽摩本(北京)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摩本”)。

一份去年拍摄的视频显示,纽摩本与创世纪共用同一间办公室,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一个文化产业园中。

2月末的一天,投资者刘先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有几个人要去纽摩本维权。”记者随即一同前往,进入园区前对方叮嘱“不要暴露身份,注意安全。”入园后却发现创世纪已经搬走,纽摩本也无人办公。周边商户表示,纽摩本已经很久没营业了,总有人来堵门。

彼时开门的是一位从重庆赶来的投资者,此前她趁着快递员不注意,挤进室内就此落脚。当记者进门时,她过夜的薄被还未收起,乍暖还寒,办公室里没有暖气。纽摩本的办公室与一般电影办公区别无二致,艺人资料、宣传海报、关键股东马铂伦的理财师证书和出版物一应俱全。

当日,刘先生通过警方与马铂伦取得联系,对方却表示,因为疫情原因无法见面。这场维权行动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事先预想的冲突与情绪都无处释放。由于电影产业外表光鲜、账款周期长、产业链不透明,过去几年中,这样的中小投资者维权事件时常上演,却难以引起重视。

能见到明星还稳赚不赔?

电影投资隐秘骗局频发

这段投资经历就像是一部电影,眼看着从喜剧变成了悬疑剧。

北京的黄女士是纽摩本的“堵门客”之一,作为一位企业主,她也算见过世面。2019年,黄女士在某投资峰会上结识了一位从事电影投资的朋友,这位朋友时常在朋友圈晒投资电影的成功案例,并鼓动她参与投资。彼时,对方推荐的投资公司是上海源纳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纳影业”),黄女士在猫眼平台查询源纳影业相关资料后,决定跟随投资。但在她要求这位朋友出示身份证信息时,却遭到了拒绝,出于谨慎考虑,黄女士就此“打住”。

尽管第一次投资未能成行,但“投资电影赚钱”的想法就像种子一样落在黄女士心里。她特意去上海找到源纳影业考察,通过公司推荐的一位影视经理人,黄女士投资了两部电影——《暗黑风暴》和《通往春天的列车》,前者还未上映,后者票房仅为323.7万元。

回京后不久,这位经理人又向黄女士推荐了《唐探3》的相关投资项目,称有两家公司被授权销售《唐探3》的份额,其中一家在西安,另一家就是纽摩本。作为知名电影续作,黄女士很看好《唐探3》,于是选择前往同城的纽摩本考察,项目经理介绍了这部电影的市场潜力,并称“肯定是稳赚的,收益在16%至20%之间”。

2019年12月26日,黄女士与纽摩本达成投资意向,并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将10万元投资款汇入创世纪的账户中。“我开始把钱转给纽摩本,但对方很快退了回来,说纽摩本只接受50万元以上的大额投资。退钱的行为也增加了信任度,稳妥起见我还要求对方签了一个授权委托书,证明纽摩本认可创世纪的投资款。”

根据黄女士提供的合同,创世纪承诺《唐探3》在2020年3月31日前上映,若未如期上映退还全部投资款加8%年化收益,电影下映后6个月内完成分账。

实际上,由于疫情原因,原定于2020年春节档上映的贺岁片集体撤档,《唐探3》推迟至2021年春节才上映,同年5月12日电影放映期结束,按照约定2021年11月12日前投资者就能获得分账。但此后分账却被一拖再拖,项目经理离职失联,创世纪不知所踪,黄女士逐渐意识到苗头不对。

2021年底,黄女士与其他6位投资者在纽摩本门口堵住了马铂伦,并与后者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2021年12月31日前先兑付投资本金。但截至今年3月14日记者截稿,黄女士仍未收到该笔款项。

一个有阅历的企业主,为何会轻信跨界投资电影会赚钱?

一位资深影评人告诉记者,2021年底,他曾探访过一家类似的电影投资公司,其办公室装修非常考究,明星宣传册、电影海报易拉宝排成一列,相当有气势。在交流过程中,对方自称投资过《中国医生》《怒火重案》等知名电影,专业术语娓娓道来,不但提供了完备的上游授权协议,展示了历史上成功投资案例的回款单据,还表示能约到明星见面。“接下来就给我推荐了《长津湖之水门桥》的投资份额,号称投资回报率超300%,专业的话术和团队配合,如果不是我深知其中蹊跷,很难不动心。”

空壳公司集资上亿元

超500人注明“投唐3”

早在2019年7月份,《唐人街探案》官方微博就公开表示:“网传任何《唐探3》融资信息均不属实。万达影视是股权投资唯一对外出口,目前无对外融资需求。”

据多位投资者转述,马铂伦曾表示,纽摩本的投资份额来自万达电影(万达影视母公司)。猫眼信息显示,《唐探3》有24家联合出品方,纽摩本是其中之一。因此,投资者对马铂伦的说法深信不疑。

那么,纽摩本究竟是不是《唐探3》的投资方?有没有获得万达电影的授权?

对此,记者联系到万达电影证券部门相关人士,对方表示:“不清楚,投资份额属于商业机密,证券部门回复不了这些问题。”同时,记者多次尝试联系马铂伦,但对方始终没有接听电话。

对于“纽摩本为何会出现在《唐探3》的联合出品方名单中”,熟悉票务平台规则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一般片方需要提供自己在影片中出品发行的身份证明文件,证明确为影片的相关方,(相关企业)可自行提交或者经过片方确认,由媒资团队审核之后添加在电影相关信息中。”

那么,创世纪与纽摩本又是什么关系?

创世纪原法人胡静林(现法人张贵英为其母)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她与马铂伦并不相识,纽摩本之所以授权给创世纪,是因为二人共同的朋友宋倩丽夫妇。2019年,宋倩丽夫妇称有人想50万元收购创世纪,因此要包装一下公司,便将公司的财务章与银行U盾借走。随后,创世纪开始从事电影投资工作。

胡静林向记者提供了三份银行流水证明: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12月30日,创世纪工行账户收入4282.01万元,大部分收入来自个人转账,备注均为电影《没大没小》投资款;2020年1月11日至2021年6月15日,创世纪工行账户收入1514.16万元,大部分收入来自个人转账,备注明细包括“唐3尾款”“九龙天棺投资款”“我和我的家乡认筹款”等;2019年11月8日至2021年3月21日,创世纪招行账户收入5718.87万元,大部分来自个人转账,备注包括“白发魔女后传投资尾款”“《美人鱼2》投资款”“电影《亲爱的新年好》投资”等。

粗略计算,2019年以来,上述三个账户合计收入超过1.15亿元,合计支出为9417.49万元,其中3403万元汇进纽摩本的口袋,718万元汇入宋倩丽名下的华翊影视。

从银行明细来看,创世纪自2019年起进行电影融资,涉及电影项目包括《没大没小》《唐探3》《九龙天棺》《我和我的家乡》《亲爱的新年好》,其中以《唐探3》涉及金额最高,据记者粗略统计,仅招行账户921条收入中就有503条明确备注是《唐探3》的投资款。

2020年12月28日,纽摩本官方微博曾发布声明称:我公司2019年11月8日与创世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有效期为2019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外创世纪与纽摩本没有任何关系。

按照这份声明,纽摩本对创世纪的授权有效期仅53天。而在记者联系的124位自然人中,与创世纪签订合约的投资时间80%在“有效期外”。

“表面上,纽摩本不认可2020年以后创世纪的募资行为,但2020年我投资时,创世纪和纽摩本还在一起办公。”广州投资者许先生告诉记者。

八成以上电影亏损

“投资失利”成掩护借口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不止一次听到“稳赚不赔”的表述。很少有人意识到,电影行业光鲜外表下的生存困境。

2021年,全国可统计的1000部院线电影中,425部没有票房记录,这通常意味着票房低到可以忽略不计;在有票房记录的电影中,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有847部,占比高达84.7%,其中74部收入甚至低于1万元。

按照通用的分账标准,票房收入1000万元,片方分成约368万元,扣除制片成本后才是利润。聚影汇CEO朱玉卿对《证券日报》表示,“票房收入千万元以上的电影不一定赚钱,但不足千万元的肯定都赔钱,每年能赚到钱的电影数量大约在10%至20%之间。”

“市面上能见到的面向普通观众集资的电影投资项目,几乎都是假的。”悦东文化创始人师烨东表示,“电影产业二八定律尤为突出,从事电影投资行业的专家都十投九亏,更别说普通人了。”

十投九亏成为很多电影投资骗局的盾牌。“很多公司根本没有投资份额和资质,拿虚假材料宣传募资,等这些电影上映后,再以‘投资失利’为由退回少部分款项。”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2020年9月份,君女士以5万元试水投资电影《风平浪静》。两个月后该片上映,最终票房收入8352.4万元。一年后,君女士突然收到2000元转账。她询问后得知,这是《风平浪静》的投资回款,对方称,由于票房不及预期,该片属于投资失利。

巧合的是,记者在与多位投资者沟通时发现,无论前期投资多少,“票房不佳,投资失利”的电影项目回款都在5000元以内。初步统计,北京盛煌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山西华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影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公司,都曾以“票房失利”为由退回部分投资款。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投资者没有能力举证这些公司是否真的参与了投资,另一方面,他们从内心层面更愿意相信自己是“投资失败”而非“被骗”。因此,虽然电影投资骗局频发,却没有引发大规模质疑。

直至今日,记者搜索“电影投资”,仍有很有看似专业的众筹平台在宣传,可投项目包括2023年春节档热门电影《流浪地球2》、《独行月球》,甚至还有不久前刚从春节档撤档的《超能一家人》。

“项目经理喜欢推荐即将上映的电影,理由是‘国家鼓励个人投资电影’。”成都投资者董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2019年12月份至2021年4月份期间,斥资23.5万元在4家公司分别投资了4部电影,除《抵达之谜》项目方因“票房不佳”退回5000元之外,其他公司均未有任何回款。

散户为何维权难?

专家呼吁加大刑罚力度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几年电影投资案件频发,统称为“电影项目收益权类投资骗局”,在认定该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下,这类案件往往以合同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那么,如何判断是金融犯罪还是投资失败?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春梅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不能单纯从结果来判断、认为只要是亏本的投资就是诈骗。而是应从源头判断,公司是否存在虚构事实等诈骗行为,例如公司有没有相应融资资质,是否进行虚假的项目陈述,是否拿到了上游授权等。

“但在司法实践中,受害者往往举证困难。”郑春梅进一步表示,往往是电影上映一年后、分账期结束了,受害者才发现自己拿不到钱,有可能是被骗了。从民事维权的角度来说,投资人一般可根据投资合同诉讼维权,但如果要判定是否构成诈骗,就需要受害者进一步举证,这一步存在困难。

“电影投资属于认知门槛较高、流程透明度低、可控性低且风险较高的领域,对于普通人来说,无法获取真实的信息源,很容易卷入骗局。”赵铭表示,目前面向自然人的电影融资主要分为虚募和超募两类,虚募是指利用虚假信息进行融资;超募是指募资额度超过该公司所认购份额,比如只有500万元投资额却卖出5亿元。

一部分先知先觉的投资者已经开启民事诉讼程序。君女士告诉记者,她已在互联网法院起诉创世纪,案件调解程序已经结束,目前在等待开庭。

天眼查专业版App显示,创世纪涉及法律诉讼7起,七成以上是合同纠纷,其中6起处于一审状态。而纽摩本涉及法律诉讼17起,其中11起处于一审状态,均为合同纠纷,2021年12月1日纽摩本已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同月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当前,纽摩本被执行总金额85.52万元,终本案件1起,被执行总金额75.93万元,法人赵媛也被“限高”。

诉讼面临着时间长、成本高、执行难的问题,多位投资者对记者表示担忧,“对方已经是‘老赖’了,就怕起诉后投资款没追回,又搭进去几万元律师费。”

目前,投资者们主要的维权方式是报案。深圳的潘女士表示,“自认受骗后就报警了,警察也受理了,但却迟迟无法立案,因为本地只有我自己受骗,疫情原因也无法去北京报案。与北京朝阳派出所电话联系过,派出所让我找北京金融调解中心,调解中心又让我找朝阳经侦,打电话给经侦,对方也没有给出具体措施。”

公安机关对于合同诈骗是否立案,是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立案审查的,一般存在两种情形:一是投资者报案的公安机关是否具有管辖权;二是投资者报案材料需能证实相关人员或公司具有犯罪事实。赵铭告诉记者,“在电影投资骗局的案例中,投资合同从表面来看是合法的,因此受害人去报案时,公安机关往往会以‘属于民事纠纷和合同纠纷’为由,让受害者去法院起诉。”

赵铭认为,应该从三方面入手,防止类似骗局:第一,形成规范性文件,提高电影出品、宣发环节的透明度;第二,从法律层面加强以案释法,提升公众对电影投资行业的了解;第三,从立法层面,可将电影投资骗局行为明确规定为刑事犯罪,加大刑事处罚的范围和力度。(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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