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人口、经济、服务等多方面 《山西省设镇标准》正式发布
发布日期: 2022-03-18 08:49:18 来源: 山西经济日报

近日,省政府发布了《山西省设镇标准》。

根据规定,全省拟设镇辖区应当综合考虑人口与面积、经济条件、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基本条件及指标。人口密度在100人/平方公里以下的,拟设镇辖区内常住人口一般不少于1万人,拟设镇人民政府驻地村(社区)常住人口不少于2000人;人口密度在100人/平方公里以上的,拟设镇辖区内常住人口一般不少于2万人,拟设镇人民政府驻地村(社区)常住人口不少于3000人。地区生产总值或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最近连续两年不低于所属县(市、区)管辖乡(镇)的平均值。拟设镇辖区内的公共服务比较完善,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幼儿园、小学、初中、卫生院、文体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养老服务机构、商贸市场等达到相关要求;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公共供水、邮政快递服务、应急避险场所等要达到相关要求。

《山西省设镇标准》提出,拟设镇辖区内具备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以文化生态旅游和新型产业为主导产业等情形的,均可适当放宽设镇条件。

(记者 张剑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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