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发布日期: 2022-05-05 14:33:59 来源: 中国商报

2021年,“八五”普法顺利开启,提出了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传播和国际交流等任务。

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扩大法治文化影响力,各地立足实际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法”“景”融合多措并举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亮基层

搭建普法阵地

将40个“口袋公园”打造成城市普法“微阵地”,将普法教育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服务平台,在452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和基地内展播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内容……江苏省昆山市在普法阵地建设中的一系列举措受到了大家的普遍欢迎。

为了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和道德素养,各地通过创建宣传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持续性全民普法,深化和创新法治宣传,成功营造了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例如,江苏省在普法过程中建立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在全省打造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近1.3万个,建成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0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610个,创作法治戏曲、法治故事、法治动漫等法治文化作品6万余部,常态化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展映等基层法治文化活动。

山东省将法治文化、齐鲁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有机结合,形成法治文化品牌,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目前,山东已累计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17216处,法治文化长廊35347条,建成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184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212个,覆盖城乡、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已初具规模。

为更好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安徽、福建、陕西等地也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旅游资源,建立特色红色文化法治阵地,打造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品牌项目,充分展现地方特色,使红色法治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法”韵悠长

创新普法形式

当前,“碎片化”“灌输式”的传统普法模式已难以满足公民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全新要求。各地在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同时,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接地气的形式对枯燥的法律条文进行全新演绎,最大限度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益。

山西省运用法治文化长廊,开拓法治宣传阵地,在社区布设法治文化长廊,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涉及群众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律法规。同时,通过标牌、宣传栏、漫画故事等简单易懂的形式,使法律知识融入群众生活,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江苏苏州的宪法宣传教育馆通过对苏州相关史料进行挖掘后再创作,并运用多媒体设备增强与观众的互动性。该教育馆在充分体现地方特色的同时,使观众更有亲近感,真切体会到宪法就在身边,从而增强了尊崇宪法、践行宪法的精神自觉。截至今年2月中旬,该场馆累计接待参观学习团786批次、观众8.7万余人次,举办各类活动100余场次。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则依托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据了解,该基地展厅建筑面积达290平方米,通过将先进的声光电技术手段与传统的版面展示结合,进行以案施教、以案释法、以案明纪,2021年共累计为213家单位、8700余人次提供警示教育服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润民心

优化普法内容

为创优普法内容,各地集思广益,将地方文化、红色文化、烈士精神等元素融入法治宣传,让公民在传承经典的同时学习到更多法律知识。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红军文化广场积极探索广场舞普法、法治电影等新模式,将法治元素融入其中,开展“法治文艺进万家”文艺汇演活动,以法治为主题创编诗歌、小品、相声、歌舞、快板等文艺作品,极大丰富了法治文化内涵。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和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为依托,大力宣传、研究、弘扬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强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教育。同时,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29所高等院校共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实践基地”。

福建省三明市以岩前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沙县龙湖法治公园、将乐县常口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三大普法品牌建设为抓手,将红色文化、法治文化、传统文化、区域民俗文化等有机融合,深入挖掘三明厚重的历史文化渊源,凸显法治建设成果,精心打造了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普法精品工程,让人们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收获法律知识。

当前,各地扎实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以文化人、以法育人,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和日常习惯,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夯实基础。

(鲍静)

关键词: 普法宣传教育 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红色法治文化保护 教育服务平台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