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州申报国家外贸一体化试点
发布日期: 2022-06-02 09:37:01 来源: 甘肃经济日报

6月1日记者获悉,《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州,申报国家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意见》提出,我省将进一步优化融合发展环境,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实施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引培提升行动,加快打造“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更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主体,培育贸易双循环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贸易双循环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州,申报国家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申报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

《意见》提出,全省要加快推动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战略合作协议落实,共建进出口商品中转中心、无水港;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州积极申请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深挖机电产品、特色农产品、中医药等多种优势产品跨境贸易潜力;优化境外物流设施布局,支持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营销公司、海外仓、分拨中心和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完善国际营销体系;依托兰州、敦煌航空口岸,拓展国内国际货运航线,扩大腹舱载货业务。

(记者 吕霞)

关键词: 外贸一体化 货运航线 仓储物流设施 专精特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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