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0-11-11 10:25:53 来源: 北京商报

11月10日晚间,证监会发文称,当日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动员部署会,对系统扎实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进行深入动员、全面部署,具体包括畅通“出口关”、持续压降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等六大要点。

《意见》要求,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转变监管理念,坚持信息披露监管与公司治理监管“双轮驱动”。全面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公司自查、整改,完善公司治理规则体系,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健全公司治理长效机制。结合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提高质量。

把好“入口关”,为市场引入源头活水。深刻理解注册制改革的初心和使命,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沪深交易所要关口前移,坚守板块定位,在上市推广、审核等各环节,承担起监管责任。会机关要加快职能转变,重点做好规则制定、统筹协调、审核监督、发行监管等工作。派出机构要发挥属地优势,严格监管要求,做好辅导验收和现场检查。

畅通“出口关”,抓好退市制度改革落地实施。贯彻落实关于退市制度改革的部署和《意见》要求,严格退市监管,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交易所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各派出机构与地方政府加强协作,坚决打击各类恶意规避退市行为,严肃处置通过煽动缠访闹访等方式对抗监管的行为。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充分调动相关方面和地方积极性,重点推动重整一批、重组一批、主动退一批,促进存量上市公司风险有序出清。

同时,要坚持分类处置,依法查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按照《意见》提出的“分类处置”原则,上市公司给时间,督促真整改。各派出机构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推进辖区上市公司限期整改工作。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新发生占用担保的,依法严厉查处。

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压降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股票质押风险化解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后续处置仍具有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继续坚持控增量、化存量的原则,协调推动场内外市场一致性监管,打好质押风险化解攻坚战的“下半场”。

落实“零容忍”要求,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要求,围绕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健全民事赔偿制度等任务,加强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细化工作举措,抓紧落实落地。

牛牛金融研究总监刘迪寰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有利于形成资本市场新发展格局。

关键词: 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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