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茂股份(603915):国茂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 2023-04-28 11:08:58 来源: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开始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立信执业时间
俞伟英2007年2006年2005年
卞加俊2016年2014年2016年
凌燕2009年2007年2009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俞伟英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卞加俊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凌燕

上市公司名称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以上信息系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聘请立信的审计业务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10万元,内控审计报告服务费为人民币 30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职业资格、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素养。立新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基于对立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立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和审查了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认为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素养。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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